关于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人事处 提交时间:2011-3-14 14:34:16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沙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启动2011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中“青年教师创新项目”的立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立项条件
青年教师创新项目,用于资助学校2010年以来新来校工作的35岁以下、拥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在基础研究等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的研究;资助学校引进的海外优秀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申请的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人可自主选题,学校只资助一次符合条件的特定人承担青年教师创新项目。
二、经费额度
单项资助经费博士自然科学类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万元;学术骨干自然科学类4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万元;学术带头人自然科学类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审批程序
由中层单位对项目及经费预算进行审核,申报书经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人事处人才引进科备案。
四、项目申报流程及过程管理
1、申报人按申报书格式填写,填写完毕后,将申报书(WORD格式)按要求上传至(用户名及口令码为申报人工作证号);
2、各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原件报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按各类人员经费支助额度拨款;
3、对于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的,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决定中止或撤销资助;
4、立项项目的资助经费需严格按预算执行,已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将全部收回。
五、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由各单位统一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原件于4月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引进科,不受理个人申报。(请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于3月30日前交到学院MPA办公室)
联系人:高宇 张文译
联系电话:85167448
附件:申报书
人事处
201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