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024年学校已启用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化平台进行审批,使用手册可见附件,相关流程可见下图,请各位老师务必预留至少2个月(赴美建议提前3个月以上)联系学院外事秘书办理相关业务,谢谢!
二、金沙教职工因公赴台申办程序(校内审批一般为10个工作日,省台办审批一般为15个工作日)
1.申办赴台湾批件所需材料:
(1)《金沙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国际处网站——常用下载) 每人1份
(2)《赴台人员审查表》(国际处网站——常用下载);外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提供鉴定书,包含工作表现和政治表现,须单位外事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每人1份
(3)《赴台人员名单》(国际处网站——常用下载)团组1份
(4)出访公示材料(打印校内办公网公示页并出具公示结果,模板国际处网站下载)团组1份
(5)邀请函复印件 每人2份或团组2份
(6)邀请方简介 团组2份
(7)邀请方提供的日程复印件 团组2份
(8)拟定往返航班信息(带有航班时刻,每个出访人均须签字)团组1份
(9)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要求清晰,尺寸必须同身份证大小相同)每人1份
(10)60岁以上人员需提交人力资源处开具的在职证明;65岁以上人员需另附校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半年内有效);70岁以上人员一般不予以因公派出 每人1份
(11)其他材料:费用自筹(第三方提供费用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团组1份
多人团组,按照材料类型排序(例如第一项是审批表,把所有人的审批表放在一起)。
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2.办理《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台湾需要10-15个工作日)
申办赴台任务批件时,应同时向台湾邀请方申请《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需将下述材料寄往台湾邀请单位 :
(1)《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表》;
(2)学校人力资源处开具的在职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
(4)白底、光面、彩色照片3.5公分*4.5公分2张。
如有变化,以邀请方要求为准。
3.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一般为10个工作日)
赴台人员持以下材料,到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在出入境大厅打印)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一式一份)
3. 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 邀请信及日程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5. 赴台批件复印件(需加盖省台办公章)
如有更改,以入境管理局要求为准。
温馨提示:
办证时,须到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照相、交费。本人可持身份证和受理单到办证大厅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受理单上通知取证时间为准(约10个工作日,如属外地户口,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协查,约30个工作日)。详情请办理前咨询各出入境窗口。24小时咨询电话0431-12367
全市出入境窗口地址:
1.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经济开发区沿河街6888号(伊通河东岸与卫星路交汇北350米)
2.朝阳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朝阳区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汇,市民大厦二楼出入境窗口
3.南关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C区二楼
4.二道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惠工路799号二道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5.宽城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宽城区富城路228号,富城路与九台北路交汇,宽城区政府创先争优服务基地二楼
6.绿园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绿园区西安大路6665号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经开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经开区自由大路5188号,自由大路与深圳街交汇,开发大厦
8.汽开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普阳街3177号,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3楼
9.净月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福祉大路与红梅街交汇(红梅街1号)净月政务大厅三楼出入境窗口
10.新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高新区学苑街与学府街交汇高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1.新区分局出入境派驻服务窗口
龙湖大路与中科大街交汇,中科大街2106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交回台湾通行证、提交出访总结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保密人员应于入境后7天内,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交送组织部门;赴台人员入境后15天内,将出访总结提交至派出科工作邮箱paichu@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