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中期检查的通知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2-10-12 11:25:43
各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及时掌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各试点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有效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研[2010]2号)和《关于开展金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各试点单位填写《金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一)并进行汇报交流。
二、检查内容:参加试点专业学位(领域)近三年的招生及授予学位情况;培养模式、管理体制、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学位论文、就业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改革措施和相关完成情况;试点工作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
三、时 间: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下午1:00-4:30
四、地 点:中心校区匡亚明楼204
五、参会人员: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二)分管试点工作副院长和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院相关人员。
六、有关事项:
1.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须将《金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于10月19日前送交研究生培养处,电子版发送至liangdd@jlu.edu.cn。
2.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须以PPT形式,并按照《金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中期检查报告》内容进行汇报交流,时间不超过15分钟。
请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人:梁德东 联系电话:85166340 。
研究生培养处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