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拟申请2016年12月份参加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提交论文的通知
请拟申请参加2016年12月份博士学位答辩的同学在2016年9月23日12:00之前提交论文电子版(word版本)到jidaxz@126.com;学院将统一进行论文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位同学。
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和word文件名均为:学生姓名+学生学号+论文题目+专业+导师姓名。
2、根据学院以往对检测论文的要求,对于论文总复制比超过20%(含20%)的论文,建议延期半年到一年答辩。对于论文总复制比在20%(不含20%)以下的论文,允许学生进行适当调整后并达到5-7%,方允许参加本学期的答辩。导师对检索结果和修改结果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申请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于9月26日16点前将导师签字原件(检测结果第一页打印出来,请导师在上边写明是否同意参加答辩并签字,学生本人也需签字)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博士学位申请者于9月26日前通过答辩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工作。上传的博士学位论文格式必须符合“双盲”评审要求。
其他说明:
1、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请在9月26日前在“金沙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论文答辩”部分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
2、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的成果需符合本学科的要求,对于不符合成果要求的申请者不能继续进行答辩。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请在9月30日前将学术成果原件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211室备查。(在学术成果原件首页附纸说明:学生姓名,学生学号,专业,导师姓名)
3、本通知里所有时间节点都是研究生院的要求,系统到时间自动关闭,无人有权利再开放,请各位严格准守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