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拟申请2017年6月份参加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提交论文的通知
请拟申请参加2017年6月份博士学位答辩的同学在2017年3月23日12:00之前提交论文电子版(word版本)到757634162@qq.com;学院将统一进行论文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位同学。
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和word文件名均为:学生姓名+学生学号+专业+导师姓名。
2、根据学院以往对检测论文的要求,对于论文总复制比超过20%(含20%)的论文,建议延期半年到一年答辩。对于论文总复制比在20%(不含20%)以下的论文,允许学生进行适当调整后并达到5-7%,方允许参加本学期的答辩。导师对检索结果和修改结果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申请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于3月26日16点前将导师签字原件(检测结果第一页打印出来,请导师在上边写明是否同意参加答辩并签字,学生本人也需签字)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A1215室,电话0431-85166408)。
3、博士学位申请者于3月26日前通过答辩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工作。上传的博士学位论文格式必须符合“双盲”评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日发的通知附件)
其他说明:
1、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请在3月26日前在“金沙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论文答辩”部分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
2、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的成果需符合本学科的要求,对于不符合成果要求的申请者不能继续进行答辩。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请在3月30日前将学术成果原件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215室备查。(在学术成果原件首页附纸说明:学生姓名,学生学号,专业,导师姓名)。
鉴于部分申请者学术成果的出版时间为4-5月份,请各相关培养单位对该部分申请者的成果出版状态进行审核,对确定为答辩前可以将成果刊出的人员进行统计,并填写《尚未达到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该部分人员须在答辩前持正式出版物原件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答辩表决票。
3、本通知里所有时间节点都是研究生院的要求,系统到时间自动关闭,无人有权利再开放,请各位严格遵守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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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