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高等学校“十一五”期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吉教高字 [2008] 36号)要求,吉林省教育厅将对全省高等学校“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省级重点学科进行中期检查。为做好我校“十一五”期间省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2006年吉林省教育厅公布的我校95个“十一五”期间省级重点学科。
2.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学术团队(含学科带头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等方面。着重检查学科建设进展情况、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以及今后整改的具体措施。
材料和成果整理的有效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3.检查形式
根据文件要求,金沙省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主要采取学校自查的方式,对校内各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给出合格、不合格结论,同时形成学校的综合报告及各重点学科的中期检查报告。
4.报送材料的时间和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全面总结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通过检查,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落实建设措施,确保各重点学科实现“十一五”规划建设目标。
请各有关单位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自检,撰写中期检查报告(该报告将由吉林省教育厅在网上公开发布),并于10月27日下班前将纸制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省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报告的提纲详见附件。
联系人:覃明辉
联系电话:85167484
Email: danmh@jlu.edu.cn
附件:吉林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报告提纲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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