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2007博士研究生招生为一次,共计划招生1500人左右。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需符合我校有关规定,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三、报名程序:
1.考生在2007年1月5日到2月28日登陆金沙研究生院主页,通过金沙校园网报名.
2.按网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下载有关表格,并与2007年3月3日到3月4日携带通过网上下载的报名材料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到金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180元,现场照相。
3.外地考生在网上填报好信息后,可将通过网上下载的报名材料、一张2寸免冠近照及报名费与2007年3月3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金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
四、报名手续: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并由本人签字的报名信息表;
2.报考博士生登记表;
3.两份专家推荐书;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生可缓交);
5.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在校期间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报名时须开证明书,必须在录取前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考试和加试:
1.初试时间:2007年3月17日~18日。
2.初试地点:金沙(具体地点发准考证时通知),准考证一律到所报考学院自取。
3.初试科目: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
4.跨学科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所报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必修课
程,加试时间2007年3月18日下午.
5.复试时间、地点:由200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报考学院(所)通知。
六、具体事宜以我校印发的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单行本)为准,欢迎上网查询。
网 址:
电 话:0431-5166371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 编:130012
研招办:E-mail:jdyzb@mail.jlu.edu.cn
传 真:0431-516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