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院字〔2024〕1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金沙研究生结业实施细则》经金沙研究生院院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本细则公布前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申请结业。 附件:金沙研究生结业实施细则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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