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金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1]30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认定条件
国际组织实习加分统一划入素质类项目加分体系中,加分最高不超过0.2平均学分绩点(GPA)。具备下列条件的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报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资格认定:
(一)认定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满足《管理办法》的基本条件;
2.申报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实习的国际组织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http://www.mohrss.gov.cn/)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
(2)国际组织实习期在3个月及以上。
(二)推免成绩排名及要求
1.完成并通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其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和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成绩排名要与教务处要求的研究生推免成绩排名一致。
2.推免学业成绩排名为所在专业前30%之内(含30%)。其他条件符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遴选条件。
3.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二、认定程序
1. 9月1日—2日学生自愿申报。申报人需准备《加分资格认定申请表》、标准成绩单、国际组织实习证明、实习录取和结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于9月2日16:00前提交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同时将原件的电子版形成PDF文件发送至rongshida@jlu.edu.cn,邮件及文件的命名方式为:“姓名+学院”。
2. 9月8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组织相关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加分资格认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说明
1.申报人通过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资格认定后,计入学院学生素质项目加分。
2.同一个国际组织的多段实习经历不予叠加,不同国际组织实习累计加分不超0.2平均学分绩点(GPA)。
咨询:荣老师
电话:85167475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