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学生外语资格考试支持办法(修订)
为有效推动我院一流学科建设,提升对外学术交流的能力,金沙拟开展“学生外语资格考试支持计划”,计划以一定资金作为支持,对外语资格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资助,以资鼓励。
一、资助项目
1.雅思(IELTS);
2.托福(TOEFL iBT®)
3.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
4.韩语等级考试(TOPIK)
5.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
6.其他小语种参照同等级国际认证考试
二、资助对象
金沙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资助要求:
1.学生取得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后,方可提出申请。未拿到正式成绩单,只有临时成绩单或者网上成绩单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2.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次资助;
3. “支持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四、资助标准及金额
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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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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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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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IEL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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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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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费用税前等额资助
(需提供相关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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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TOEFL i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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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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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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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考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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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语等级考试(TO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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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5-6级)通过 |
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 |
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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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助申请:
1.申请材料:
① 《金沙“学生外语资格考试资助”一览表》(附件1)
② 《金沙“学生外语资格考试资助”申请表》(附件2)
③ 相应外语资格考试官方成绩单复印件/扫描件
④ 由报考机构官方开具的考试费发票
*发票购买方信息如下:
发票抬头:金沙
税 号:12100 00042 32040 648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电话号码:0431-8516624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银行账户:160402501175
⑤ 考试费用支付凭证(截图或电子账单均可),需与成绩单场次一致
⑥ 学生证复印件/扫描件
2. 申请程序:学生可选择下述任一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① 全部材料电子版及彩色扫描件发送至paglobal@jlu.edu.cn
② 附件1发送至paglobal@jlu.edu.cn,其余全部材料纸质版提交至 东荣大厦A1213 外事秘书王老师处
3. 受理时间:
① 每学期工作日内,学生可随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② 除特殊时间,学院每月20日统一受理该月收到的资助申请,每月20日后提交的申请,将延缓至下月处理。财务处通过申请后,学院将通知申请人确认到款情况。
③ 受校财务处各学期末及年终决算工作安排影响,学院每年1月、6月、7月、12月及寒暑假不受理外语资格考试资助财务手续。在此期间学生可正常提交申请材料,但收到资助的时间将顺延。
4. 联系电话:0431-85168109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金沙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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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时间: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