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是提升辅导员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落实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完善高校辅导员考核工作,根据《金沙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央16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辅导员职业化、专家化进程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辅导员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辅导员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全面提升高校辅导员综合能力和素质。
二、考核对象
全校专、兼职辅导员。
三、考核原则
辅导员考核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察相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师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四、考核组织
学校设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学生工作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包括考核原则的确立、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结果的审定、考核争议的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生工作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具体工作。
各学院要成立辅导员考核小组(简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院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院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查在教育、管理、服务、指导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包括职业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组织建设、学生事务管理、维护校园稳定、校园文化建设、信息化平台使用及特色和创新工作等内容,以辅导员年度工作为依据。具体考核内容参照《金沙辅导员考核指标》(见附件)。
六、考核标准
辅导员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级。各等级参照标准如下: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能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优良的师德,能出色地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受学生好评。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师德良好,能较好地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学生评议均较好。
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基本能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一般,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不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不能正确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七、考核方式
辅导员的最终考核结果由自我评议(10%)、学生评议(25%)、辅导员互评(10%)、学院考评(25%)、学校评定(30%)五部分组成。
自我评议:辅导员本人对照辅导员工作职责,对自己的年度工作及其成效作出客观评价,形成个人工作总结。
学生评议:“考核小组”对辅导员所带年级(班级)的学生随机抽样进行问卷调查、网上评价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满意度测评,形成学生对辅导员工作的整体反馈。其中有效抽样数不低于所带学生数的50%。
辅导员互评:在学部范围内开展本院辅导员间互评。
学院考评:“考核小组”依据《金沙辅导员考核指标》对本院辅导员个人工作进行评议,提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等级意见,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评定:根据自我评议、学生评议、辅导员互评和学院考评情况对辅导员的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辅导员的考核等级。
八、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其个人档案,同时做为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晋级和各类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辅导员直接授予校级年度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并作为参评十佳辅导员的必备条件。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不再聘为辅导员。
辅导员职责要求
为了进一步落实《金沙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工作,特做如下要求:
一、职业道德与素质
1. 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每学期至少读2本书,并撰写读书笔记。
2. 加强工作研究,每学期撰写学生工作方面论文不少于1篇。
3. 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并达标。
4. 要尊重学生,不说有辱学生人格的话,不做有辱学生人格的事。
5. 不参加学生和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和家长礼物。
6.注重形象,着正装,不在学生面前吸烟,正常上班时间不饮酒,不玩游戏。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指导
7. 每学年至少与每个学生谈心1次,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寝室2次,学生课堂2次,并分项做好记录。
8. 每两周至少主持召开1次班长、团支部书记联席会,定期指导班级、党支部、团支部工作。
9. 每学期要对部分学生群体进行家访。
10.通过发布博文等信息化手段与学生沟通交流。
11.了解每位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12.每学期要亲自完成对学生专题思想政治教育5讲。
三、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
13. 定期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14.配合专业教师做好学生的学业辅导工作。
15.指导学生创办学习、学术性社团。
16.新生辅导员在军训结束后,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和信息。
17.新生辅导员要全天、全过程参与学生军训,并定期开展讲评。
18.关心关注特殊学生群体,每年辅导员(或动员他人)为这些学生做一件实事。
19.所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提交无差错,诚信教育及时到位。
20.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公平公正,无差错,并进行公示。
21.能够及时、高效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
22.所带学生中无责任性安全事故。
23.学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位,并妥善解决处理。
24.每天要在学生工作网络办公系统签到,每天要完成工作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