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社团数量较多,社团特征和影响力也不尽一致,因此,为加强对社团引导与监督,提高我院社团的活动质量,激励我院社团更好地办好活动,丰富社员文化生活,特制定《金沙学生社团评优细则》,保证社团各项评优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
二、参与院内社团各项评优的社团应满足以下条件:
学生社团无违纪现象;活动开展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有实效;模范遵守《金沙学生社团管理章程》;遵守学校关于社团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二)
一、院优秀社团
1、社团内部建设
⑴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①社团是否有明确的部门分工,每个部门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各部门各司其职又必须加强联系,部门设置无冗杂或缺失之处。(3分)
②社团是否设立团支部,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正常展开并妥善完成。(3分)
⑵制度条例是否完善。
①是否有适合于社团发展和活动开展的制度,包括决策机制、负责人换届机制、社团例会制、档案管理机制,即工作、活动决策是否民主有效,负责人应民主产生,档案保存须完整等。(5分)
②是否有成文的社团章程,该章程适合社团健康发展,又不违背《金沙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校社联关于社团方面的规定。(3分)
⑶财务管理状况。
①财务管理是否设专人负责,会长不得社团管理财务。(1分)
②社团财务的收入和出纳是否有详细明确(非约数)的账本记录,每项要有负责人和经手人签名。(4分)
③社团财务的运行是否透明,接受社团会员的监督。(1分)
④会费数额收取合理,社团运行中不得存在乱收费、费用乱用的情况。(1分)
⑤不经批准,社团无理由以任何形式进行盈利性活动。(1分)
⑥社团是否积极配合团委或社团部组织的财务调查。(1分)
第一条 社团活动
①社团活动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中有记录。(5分)
②活动策划总结及影像资料等按规定时间上交社团部备案。(5分)
③每学期能够主办至少2次以上正式对外的活动,活动开展至少3次。(6分)
④须有专属于社团会员内部交流学习的活动或形式平台。(3分)
⑤每次活动都要遵循《金沙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深受会员欢迎、影响范围较广,对直接和间接参与的学生产生了积极的教育作用。(8分)
第二条 社团与团委、社团部的协调配合
①参加团委或社团部组织的会议的出勤情况(缺席一次扣1分,满分5分)。
②是否在需要时,积极配合协助团委开展活动(缺席一次扣一分,满分5分)。
③是否积极配合团委、社团部工作,服从团委、社团部管理(满分5分)
第三条 社团评优材料准备状况
①是否按规定时间上交评优材料。(2分)
②上交的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满分为20分)
第四条 评优现场表现
根据当年的情况,组织相应形式的评优活动,根据各社团人员的现场表现给与相应的得分。(满分为8分)
加分项:
①活动有校级或校级以上媒体报道的,每次校级的加1分,校级以上的加3分。
②校际活动,属于参与者的每次加2分,属于组织者的每次加3分;院际活动,属于参与者的加1分,属于组织者的加2分。
③有校外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的,视其规模或影响,加1~3分。
④正式组织的活动中,现场参与者人数占本学期社团成员人数的比例超过100%的加1.5分,超过70%的加1分,超过50%的加0.5分,其他比例情况不加分。
注:加分项加分不超过5分。
二、“社团优秀骨干”评选
1、评选条件
①参加者必须是各社团干部。
②责任心强,无违纪行为,对社团工作认真负责,在工作中成绩突出。
2、评选方法
①由社团部根据社团年度考察评比情况确定各社团优秀干部候选人名额。名额按各社团平均分配。
②候选人由本社团民主选举产生。
③经社团部考核,并经院团委审核后确定名单。
三、“社团积极分子”评选
1、评选条件
①必须是社团的会员,社团主要负责人和干部除外。
②积极参加各社团活动,无违纪行为,为社团做出贡献。
2、评选方法
①各社团名额由社团部确定。按各社团会员人数比例分配名额。
②各社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举产生,具体程序由各个社团自主安排。
③由社团民主选举,交社团部审批。
④经社团部考核,报院团委审核后确定名单。
四、评选时间及奖励办法:
1、金沙团委社团部负责对本院各社团进行评优,时间一般在12月份,早于校社联组织的社团年终评优。
2、每年根据当年活动开展情况评出1~3个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及优秀社团会员名额不定。
3、院团委发文,向获奖学生社团及个人颁发证书,社团评优获奖证书均加盖院团委的公章。
4,各社团除了对本社团表现出色的成员加以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以外,不得擅自颁发证书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