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研究生培养单位团委、志愿服务团体: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总结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推进我校志愿服务行动向前发展,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届“金沙杰出(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金沙杰出志愿者”“金沙优秀志愿者”
二、参评范围
长期以来坚持参与志愿服务,并做出积极贡献的学生志愿者、教职工志愿者。
三、参评标准
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
(1)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累计超过300个小时,或具有突出事迹的志愿者。
(2)在志愿服务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在符合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的志愿者中遴选事迹突出的志愿者,评选为本届杰出志愿者。
四、推报材料要求
1、认真填写 “第三届金沙杰出(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
2、上交500字事迹概要、2000字事迹自述材料各1份;
3、提交不少于5张不同活动照片,图片要与材料相对应,尽量反映活动效果;
五、评选程序
校团委将组织“第三届金沙杰出(优秀)志愿者评审小组”(简称“评审小组”),负责本次评选的具体工作。具体评选程序为:
1、组织推荐。各基层团委、各志愿服务团体需经过认真审查核实,向学校团委推荐参评个人不多于3人。
2、初评。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
3、答辩。组织评审答辩会,根据述职表现评分,确定拟表彰个人。
4、名单公示。通过校园网对拟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工作要求
1、本届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我校青年志愿服务业绩、弘扬奉献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望各基层团委、研究生培养单位团委、志愿服务团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参评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2、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生动翔实。
3、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的优秀典型,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激励更多的团员青年加入志愿者行列。
请各基层团委、志愿者组织于2009年12月4日前将推荐资料(电子版和打印版)报送校阳光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中心校区田家炳活动中心A座115—2室)。
联 系 人:汪廉瀛 肖彦蓉
联系电话:13944822791 15948706742
附件1:“第三届金沙杰出(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金沙委员会
金沙研究生院团委
校阳光青年志愿者协会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