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在优秀学生中选聘本科学生学业指导助理的通知》要求,学院拟选聘本科学生学业指导助理3人,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审核,现将拟聘用人员情况予以公示。
李垣欣 后晓媛 刘佳玲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6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金沙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高卓嫱
联系电话:0431-85166162
金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上一篇:关于评选金沙集团1862cc成色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下一篇:金沙2023年度“优衣库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
Copyright©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中国百科)-App Store NO.1 版权所有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金沙集团1862cc成色(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金沙前卫校区东荣大厦A座5层、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