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金沙十佳班级”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金沙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金沙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拟推荐以下班级和个人参加评选。
2018年金沙十佳班级 081501班;
2018年金沙十佳大学生 2015级刘庆;
2018年金沙自强自立大学生 2015级邢涛。
现就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1月7日至1月11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与金沙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办公电话:(0431)8516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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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