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1〕92号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教育部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财司函〔2011〕138号)要求,学校制定了《金沙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组织开展我校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工作。
各单位全面复查工作完成后,请按规定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并附文字说明,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5月30日前报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心校区行政楼305室)。同时报送本单位《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和《 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并将《 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在本单位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
2.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
3.“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