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全院教师教学类成果研究的积极性,鼓励教师投身于教学实践、改革和研究中,提升学院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1、各级教学研究论文
2、各类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项目
3、课程建设
4、教学成果奖
5、教材
二、奖励制度
1、教学研究论文
(1)依据社科院颁布的现行《金沙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级目录》关于教育学类期刊等级认定办法,对教学研究论文分级进行奖励。教师发表教育教学期刊论文,依据ABCD标准分级,比照《金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奖励额度上浮20%。
序号 |
奖励名称 |
奖励金额 |
1 |
A |
11000元 |
2 |
B |
4800元 |
3 |
C |
3600元 |
4 |
D |
1800元 |
2、教学改革项目
序号 |
名称 |
等级 |
奖励 |
1 |
国家级教改项目 |
重点 |
10000元 |
一般 |
6000元 |
2 |
省级教改项目 |
重点 |
4000元 |
一般 |
2000元 |
3、课程建设
序号 |
奖励名称 |
奖励金额 |
1 |
国家级精品课 |
10000元 |
2 |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
10000元 |
3 |
省级精品课 |
5000元 |
4、教学成果奖
序号 |
名称 |
等级 |
奖励 |
1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
一等奖 |
80000 元 |
二等奖 |
50000元 |
三等奖 |
30000元 |
2 |
省级教学成果奖 |
一等奖 |
7000元 |
二等奖 |
5000元 |
三等奖 |
3000元 |
5、教材
序号 |
奖励名称 |
奖励金额 |
1 |
国家级规划教材 |
11000元 |
2 |
省级规划教材 |
6000元 |
注:奖励在教材出版以后发放
三、申报程序
1、教学类成果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奖励该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发表、立项、出版、验收的成果。申报时间为每年12月1日至31日,次年1月进行奖励。
2、申报者需填报“教学类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并附成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奖励结束后,原件退申报者本人,复印件和申报表留本科教学办公室存档。
四、经费来源
教学类成果奖励纳入学院经费预算,从学院列支。
五、附则
本办法2024年9月23日制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金沙本科生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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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