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健康有序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金沙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金沙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金沙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工作细则(试行)
3.金沙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申请表
4.“金沙“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选派申请表”
5.金沙与国(境)外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责任书
6.金沙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申报流程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