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7年12月出台的《金沙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与激励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7〕481号),为推进“实施办法”的落实,现将我院制定的考核实施细则和具体指标在院内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月10日-5月1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范斌副院长,电话:85167026。
上一篇:关于开展金沙2018年在线教学推进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中国百科)-App Store NO.1 版权所有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金沙集团1862cc成色(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金沙前卫校区东荣大厦A座5层、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