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0年春季学期金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答辩会的通知
实习与实验教学科 发表于2010-04-28 15:38:14 点击:206
校教字〔2010〕33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2010年春季学期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0〕13号)要求,学校将于2010年4月30日举行金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答辩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辩会形式
金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采取答辩与审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结题项目须以PPT形式汇报,介绍7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二、答辩会时间与地点
答辩会时间:2010年4月30日8:30至16:30;
答辩会地点:
1.人文学部所属各学院、社会科学学部所属各学院:前卫南区东荣大厦A区10楼文学院会议室;
2.医学部所属各学院、农学部所属各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前卫南区“唐敖庆楼”C区549室;
3.信息学部所属各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仪器与电气工程学院:前卫南区计算机楼A区515室;
4.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管理学院、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前卫南区“唐敖庆楼”A区509室。
三、其他说明
1.此次结题答辩会为先答辩后审查材料,要求申请本次结题鉴定的所有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在研国家级项目负责人以及校级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
2.金沙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采取审查材料方式进行。
3.全校大学生可根据兴趣自由旁听答辩会。
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