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本、专科教学工作的平稳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及惯例,学校将开展教学检查、试卷复查以及组织学生退补选和重修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
1、开学前教学条件准备
教务处(含教育技术中心)、各校区教务办、医学部相关教务部门、各教学单位及后勤服务集团相关工作人员要在3月5日前对本校区开学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项目包括:各教学楼、实验室等的教学保障条件(教学设施、桌椅、窗帘、照明、卫生状况等)、实验设备、实验条件、课程设计教室及条件等情况是否符合教学要求,教学备品是否齐全,教学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保证在开课前把问题予以解决。
2、教学安排与落实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所安排的时间开课,课表一经生成不得随意变更,教学任务一旦下达不得更改。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学工作纪律,无故不得擅自停课和串课。
开课前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中心副主任)应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安排,认真落实有关事宜。教学秘书应认真核对课表,及时将本学期“教师任课通知单”发到任课教师手中,并在开学一周内将任课教师开课的教学周历(教学进程表)、教案、修订后的教学大纲等收齐,以电子版和书面文本的形式在本单位存档备案。
3、开学教学检查
为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教学惯例,本学期开学第一周(3月7日—3月11日)我校将继续开展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学校要求教师要严格按照《金沙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组织教学,践行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自觉维护课堂教学的严肃性。
此次教学检查重点为课堂教学组织与管理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课程安排情况,教师备课情况,教材选用情况,教师授课纪律,各课堂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组织情况,实验室对实验课程开出的准备情况等。
4、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学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教学检查相关内容。
各教学单位组成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学生工作副书记、院级督学员及教学秘书等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要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随机抽查教师到课、课堂授课及学生出勤和课堂纪律。
学校组织由校级督学员、各校区教务办及教务处各科室人员组成的教学检查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对各校区教学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抽查内容包括本学期开课情况、学生到课率、教学准备以及课堂教学纪律等情况。各校区教务办公室、医学部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本校区的各项教学检查。对于教学检查中出现的因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教学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校区教务办要以校区为单位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于3月11日前将检查情况以文字形式上报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处汇总后向全校通报。
二、试卷复查工作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试卷复查工作将于开学第三周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试卷复查准备工作。有关试卷复查工作的具体安排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三、组织学生退补选课和重修
全校本科学生课程的正选工作在第一学期期末已经完成,在本学期的第二教学周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退补选课,退补选课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及时通知有关学生。对于学生以往考试未通过的课程,学校目前仍采取重修与重考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于不及格人数较多的课程,要开设重修班。重修学生选课将与退补选选课同时进行,请有关教学单位及时安排落实重修班课程,以确保学生顺利选课。
根据《金沙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校教字[2010]5号)的要求,开学伊始各学院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提前做好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对于需要重修的学生采取提前告知的预警制度,提醒学生及时重修、重考。保证学生在退补选时及时选课,使学生能够按期完成学业。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上述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和检查工作,以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一个良好开端。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检查人员安排
教 务 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