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科各单位:
根据《金沙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设立
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定于2007年12月对2006年
立项的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6年确立在研的金沙哲学社会科学跨学科项目、精品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扶持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检查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投入了科研力量;研究内
容和进度是否与项目申请评审书的约定一致;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
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结果处理
对无故未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及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学校将根据具体情
况采取限期改进、冻结经费、停止后续拨款、撤项等措施予以处理。
希望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对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加强对
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预定的科研计划开展研
究工作,努力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确保按时结项。
社会科学处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