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沙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各单位教师所承担的2004年(含)以前确立的金沙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结项方面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04年(含)以前确立的金沙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精品项目和跨学科项目。
二、结项办法
1.将2004年(含)以前确立的金沙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精品项目、跨学科项目未结项情况一览表下发(详见附件),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督促本单位承担项目的教师,按照项目的结项要求如实填写《金沙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以下简称鉴定审批书),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社会科学处,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鉴定。
2.2004年(含)以前确立的金沙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精品项目和跨学科项目如不能按期办理结项手续,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和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报告,经所在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后报社会科学处。
3.对于无正当理由而不能结项的项目,学校将予以处理。
4.结项材料包括:《鉴定审批书》一式5份及电子版,项目最终成果5套。
三、结项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结项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逾期视为无故未办理结项手续。
联系人:钟鸣 联系电话:85166117
E-mail:zhigang@ jlu.edu.cn
社 会 科 学 处
2007 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