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3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人才与师资办公室(东荣1213),谢谢!
校人字〔2019〕84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及我处2018年12月5日《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8〕301号)选派要求和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该项目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请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16)。
二、选派规模
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三、选派类别、留学期限
㈠访问学者:3-10个月;
㈡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㈢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㈣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三、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㈠国外经费: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㈡国内经费:在职教师国内手续费、外语培训旅费或考务费等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资助。
各附属医院的教师培训经费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五、选派原则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推荐符合条件具有培养潜力的在职人员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选、中俄双方评审、国家录取、网上公布、行前培训、跟踪管理、回国汇报”的方式进行选派。
六、申请条件
㈠申请人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金沙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关申请条件。
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㈢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㈤身心健康。
㈥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
⑴我校正式在编职工,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鼓励或支持的研究工作。
⑵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博士学位研究生
⑴我校正式在编职工,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⑵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⑶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㈦外语条件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2.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七、选派程序
㈠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结合科研项目、外方院校合作者/导师的研究领域制定出国研修计划。
㈡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对推荐人选进行指导、严格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上报学校。
㈢学校推选:学校对申请人申报资格、提交材料进行最后审定、公示,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申请人自行在国内外网上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㈣国家推荐:学校上报推荐人选,由留学基金委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俄方推荐。
㈤外方录取:俄方最终录取。
㈥结果公布:在校园网上公布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八、派出与管理
㈠被录取人员留学身份为国家公派。俄方一般于2019年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拟派出时间为2019年9-10月,具体时间须以俄方通知为准。
㈡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出来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公派项目;录取之后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推迟、改派等不按期派出者,5年(经批准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㈢行前培训:学校组织派出前办理各类手续的说明会及行前教育,进一步加强心理、精神和道德与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并对录取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㈣协议签订:统一组织签订留学基金委、学校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的公证。
㈤派出管理:参照《金沙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各中层单位应按该研修计划对海外研修人员提交的季度报告进行考核、跟踪管理,对留学人员研修报告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备案。
㈥回国汇报: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应按协议约定,参照出国前的研修计划,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学习计划,提交国外学术研究成果及建设性意见等书面总结材料,在本单位举办学术研讨或报告会并接受专家考评。
九、申报事宜
㈠各基层、各院级党组织及各基层、各中层单位负责人对申请人政治思想情况、师德师风表现、身心是否健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定后确定人选。
㈡请各单位最迟于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上午前将推荐人员填写的《金沙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主页下载,2人以上请排序)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无可不附)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培养培训科(鼎新楼A区619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㈢申请人应自行提前组织材料,按照留学基金委规定做好准备:
1.申请人自行登录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2.对外联系
⑴拟推荐人自行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russia.study/)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时间以遴选通知为准。
⑵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19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拟推荐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通过项目检索(http://www.csc.edu.cn/require/)查询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并自行下载《2019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
⑶拟推荐人员选择的6所国外留学单位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公布的俄罗斯院校。
㈣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我处负责在职人员申报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博士研究生申报相关工作;学生申报请咨询我校相关职能部门。
㈤请各单位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群号:4469426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鼎新楼A区619室)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件:quyj@jlu.edu.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9年3月11日